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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度思考:航运业如何借力大数据?
来源:互联网 | 作者:航运交易公报 | 发布时间: 2018-06-28 | 390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 
  有效海运提单备案的实施建议
 
  第一,根据《国际海运条例》和《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行政实践,积极开展有效海运提单备案的可行性研讨,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迅速开展小规模、单航线、单家船公司进出口有效海运提单备案的试点。摸索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则,为建议政府对《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》的修改,做好扎实的实践准备,推动政府主管部门抓紧《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》的修订。
 
  第二, 建议上海市政府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既要统揽全局,又要兼顾软环境建设、软实力的提升。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离不开上海国际航运信息中心的支撑,上海全力打造“四大品牌”,进一步提高“上海服务”的辐射度,需要上海航运服务资源集聚,展现航运资源配置功能。因而建议上海市政府加大投入,组织并支持相关部门和单位,抓紧落实有效海运提单备案的研讨、航线可行性试点实施和基础信息平台建设,总结规范和规则,为全口岸推广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,提供实践准备和基础。
 
  第三, 充分发挥上海航运交易所航运交易服务全国性平台的功能,参考其他法律、法规建立的全国性信息管理平台,调动和发挥上海航运交易所会员单位的积极性,加快推进试点、实施“有效海运提单备案信息管理系统”建设。
 
  “有效海运提单备案信息管理系统”是上海国际航运信息中心建设不可或缺的抓手,是政府紧密联系市场的桥梁、服务社会的纽带。广泛倾听和吸收社会各界对于“有效海运提单备案信息管理系统”涉及的各类统计、分析信息的需求,征询各类承运人有关运费结算的建议、便利条件;统筹税务部门根据发票号码查询提供发票项目明细和金额;协调外汇管理机构提供每日外汇结算中间价,提供运费结算服务。
 
  第四, 加强与各家班轮公司、船舶管理企业等承运人的沟通和协调,差异化提供各类接口、技术指导和帮助,实施网上安全加密自动有效海运提单备案,建立代理备案机制。
 
  第五, 研究、设计有效海运提单备案系统转换产生的运价,编制真实、可靠的运价指数,发展航运衍生品市场,延伸航运金融服务产业链。
 
  第六, 加强海运业资信评估,特别是无船承运人资信评估,建立公平、透明的国际海运市场,培育壮大规范的、依法诚信经营的无船承运人队伍、帮助提高无船承运行业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准、在中国整个物流市场中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。